《立場新聞》專欄:這就是制度

轉載:2016-12-22 《立場新聞》這就是制度

由2006年開始,內地婦女來港所生而父母親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兒童出生數字不斷增加,直至2012年年尾特首梁振英先生宣布雙非零配額政策後,總共約有18萬5千名雙非兒童出生。大家從每年六月升小派位後,傳媒報導中得知北區的小學學額尤其緊張,便知道公營小一學位的需求是不斷增加中。

根據教育局所提供的資料,2018/19年度將會是小一入學的高峰期約有66400位適齡兒童可報讀,一年後即2019/20年度將單年最少下跌8800人。以小學25人一班推算,短短一年會減少352班,影響約500-600個小學教師的職位。不用分析和推斷都知道小學教職將會在2019年後進入冰河時期,情況可能還比2003年沙士時更為恐怖和嚴峻。

本人「幸運地」在十多年前經歷過大型縮班和殺校潮、親歷過減薪停薪,亦見証過政府以提早退休的政策俗稱「肥雞餐」來解決小學超額教師的問題。2018年,小學的校長及辦學團體都同樣會面對縮班的問題(當然傳統的名校不用面對這個問題),究竟會用怎樣的方法或方式來解決呢?

根據十多年的經驗,很多時校方都會以「遲來先走」的形式來處理縮班及超額教師的問題,「遲來先走」源於1975年,由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與教育司署(現稱為教育局),經商討所訂立一套處理超額教師的安排政策。目的是妥善安排縮班超額教師調校,保障其不致因而失業。當時的廉政公署亦同意進行這個「遲來先走」的原則是從防止貪污的角度出發。廉署認為假如沒有這個原則,縮班學校只由主管人員(校董會、校監或校長)來裁定誰是超額教師而須調校,這樣,可能單憑個人的愛惡,更可能引致賄賂的貪污行為。為了杜絕貪污,當時廉署極力主張必須確立「遲來先走」原則。因為有了這個原則,這麼多年來,在安排縮班超額教師調校中,未有發生過貪污的投訴。

本人同意當時的想法亦理解七十年代的社會情況,不過更好更完善的制度和政策都有可能落後於現實的社會(例如:香港的版權條例,已落後於世界各地,亦沒有與時並進的修訂)。早於2004年申訴專員公署已說明「遲來先走」措施來甄選超額教師的做法並不合理。當時申訴專員戴婉瑩指,一些表現較出色的年輕教師可能流失﹕「『遲來先走』被形容是『權宜做法』,但並不妥當。大部分留下教師應是好教師,但部分教師未必因資歷好而留下,學生或會受害……能者當之較恰當。」

本文撰寫的目的並不是評論「遲來先走」的利與弊,反之想提出引點讓大家思考。兩年後,學界又要再面對縮班問題和安排超額教師,究竟到時會怎麼樣呢?

 

陳奕鑫

浸信會天虹小學課程統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