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專欄:教學經驗 VS 教學經歷

每一個職業都有她最主要核心的工作範疇,例如:醫生要盡力為病人治療到痊癒;社工幫助弱勢社群與社會接軌;飛機師為每一位坐在飛機的乘客安全抵達到目的地。教師呢?教師最主要的核心工作是甚麼?

根據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的「教育專業守則」的2.1.1項指出:

「一個專業教育工作者應對自己有嚴格的要求,凡是可以促進學生身心成長的活動,都應該努力不懈地改進,以滿足社會對專業的期望。」

教育局(當時為教統局)在2003年發表「教師工作表現管理」的文件中指出,教師的專業能力和工作態度,與教學水平和學習效能息息相關。因此教學水平好與壞,學生學習優與劣,教師的專業能力及對工作態度和熱誠是非常重要的兩個因素。

對本人而言專業知識和能力雖然重要,但這都比不上對工作態度的重要。不論是甚麼類型的職業,本人相信僱主對員工工作態度的期望比起專業知識的要求為高。教師最主要的核心工作是教授知識及傳遞正確的價值觀,協助學生掌握學習及生活上的基本能力、技能和習慣。教師會透過不同的教學模式和活動,讓學生進行有意義的學習。

如何是一個有效的教學呢?如何做好教學工作呢?相信每一個教師都有不同的定義和想法,這裡沒有一個既定又全面的答案。

本人舉一例子來分享我對教學的看法。

老師甲在同一個課題,不論學生能力有否參差,都以同一個教學模式教授了五年。

老師甲有五次的教學經歷,只有一年的教學經驗而已。

老師乙在同一個課題,因應學生的能力,以不同的教學模式教授了五年。

老師乙有五次的教學經歷及累積了五年的教學經驗。

老師甲和老師乙的教學模式沒有好與不好之別,但有教學經驗和教學經歷之差。根據《辭海》所述「經驗」是身歷其事之意。當體驗或觀察某一事或某一事件後所獲得的心得並會應用於後續的事情上。同樣地,根據《辭海》所述「經歷」是猶言經過也,意思是指親身見過、做過或遭遇過的事。

回應上文提及的「一個專業教育工作者應對自己有嚴格的要求,凡是可以促進學生身心成長的活動,都應該努力不懈地改進,以滿足社會對專業的期望。」當中的「努力不懈地改進」是甚麼意思呢?在教師的專業發展上,教學經驗重要抑或是教學經歷重要?在教師對自己的工作態度上,累積自己的教學經歷或是累積自己的教學經驗重要呢?

陳奕鑫主任

轉載自:2017-05-24《立場新聞》專欄:教學經驗 VS 教學經歷